高温季节,以下这些工伤知识要知道:
1、中暑是否算工伤?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什么样的中暑是职业性中暑?
由前面可知,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举个例子:小刘是某建筑工地的砂浆搅拌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某天在工地严重中暑,昏迷不醒。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刘的中暑属于职业性中暑。这种情况就能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株洲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须知
一、建筑工程项目以什么形式参保?
全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农民工统一以工程项目为主体参加工伤保险。
二、人员覆盖范围有哪些?
项目参保有效期内,施工现场所有农民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参保,以施工企业通过人社通网上系统申报或直接到工伤保险处窗口报送施工人员花名册为准。各施工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办理施工人员参保,以免影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保期限为项目施工期。
三、如何缴费?
缴费金额为项目人工工资×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执行费率,2018年执行费率为1.35%(基准费率为0.9%)。由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其中:一般土建、装饰、安装、园林景观工程人工工资为中标价(或备案合同造价)的20%。市政、绿化工程人工工资为中标价(或备案合同造价)的15%。
四、参保程序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合同后,15日内到市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需提交:(1)《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存);或《株洲市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存)或《株洲市建设工程项项目施工合同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存);(2)《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存);(3)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二份;(5)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银行缴费进账单。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凭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保证明和缴费凭证到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局窗口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建筑项目参保时应同时办理人社通网上服务系统。
五、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通过人社通网上系统备案或通过电话、传真以及书面报送经办窗口备案。发生重伤、死亡和特大伤亡事故时应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发生一般事故应于事故发生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工伤事故备案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证明人、伤亡和就医情况。(工伤事故备案电话:28681612;传真:28681623)
2、施工人员参保日为参保登记受理日,生效日为参保日次日零时,即参保人在参保日次日零时以后发生的工伤,其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政策解答
(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答:接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有三类:
一是各类企业。指在我国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二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三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指雇用学徒或帮工的个体商户。
(二)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流程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株洲市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3、单位劳动工资报表;
4、劳动合同备案表;
5、参保职工花名册(含电子文档)。
(三)建筑业以什么形式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答: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建筑工地按项目参保后,哪些人员将纳入保障范围?
答: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将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即本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在本建筑项目施工中发生事故经认定为工伤的,均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施工企业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报送人员花名册,以免影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五)工伤待遇有哪些?
答: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用人单位支付两部分。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外就医途中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费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
(1)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及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
(2)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责任编辑:杨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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