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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惹纠纷 真情调解好聚散

发布时间:2023-08-30 09:44:0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婚姻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事情之一。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夫妻之间也会存在许多矛盾摩擦。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便会引起家庭纠纷和影响家庭和谐,因此,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显得尤为重要。近日,平和县九峰镇公调对接多元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来,曾某(男)与朱某(女)于2012年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住房。由于婚后曾某常年不在家,不履行夫妻义务,并时常因琐事争吵,二人提出离婚。曾某与朱某婚后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已通过《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该房屋做出约定,由曾某给付朱某房屋折价款12万元。但曾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双方又多次发生争执。

由于该纠纷系婚姻家庭纠纷,曾某表示自己除该房屋没有其他居所无法搬离,没有能力也不愿意给付钱款。朱某则要求必须给付钱款,这就给调解员出了个难题。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九峰镇公调对接多元调处中心联合镇妇联决定从多方面入手,找到有利于执行的方式方法,尝试以调解执行结案。

经调查了解,双方走到一起,磕磕绊绊生活了十年,说来实属不易。九峰镇妇联主席艺芳、镇公调对接多元调处中心主任曾国恩一方面做朱某的工作,陈述利弊,告知如朱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对方如若诉至法院将启动拍卖程序,最终经济上的损失还是由曾某承担,同时还有可能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这将对家庭信誉、口碑甚至子女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因双方都在家,平时经常与邻居交流,调解员积极协调左邻右舍帮忙侧面做双方工作。经过调解员、妇联部门的倾力调解,曾某某筹措到12万元给付朱某,朱某表示将主动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至此,这起离婚财产纠纷案终以调解执行结案,既保障了当事人婚姻的自由,又保障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最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朱万城)

责任编辑:杨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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