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突出“六个支持”,推动中医传承创新发展。
“六个支持”包括:支持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加快实现县(师)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支持中医药临床应用,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开展中医药类“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事业发展,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医保总额预算适度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推进建立符合中医诊疗特点的价格机制,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疗法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推动中医与西医医疗服务价值趋同,部分中医项目实行与西医同类项目同质同效同价,加快中医诊疗创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等;支持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鼓励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质同价”;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疗机构制剂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持中医药规范化产业化发展等。(记者张楠 刘青 夏莉涓)
责任编辑:杨秀珍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