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四川省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长牟彬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案发乡镇负责同志、听证员、检警双方案件承办人及案件当事人参加。
据了解,尔某某等17人在九龙县湾坝镇破坏草场围栏,其行为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罪。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并从案件事实、证据、从轻减轻情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角度,详细阐述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就公开听证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
牟彬检察长指出: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对案件当事人作不起诉处理是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但“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被不起诉人今后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吸取教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当日下午,九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宣告,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同时,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相关案件向参加宣告会的群众代表讲解损毁财物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犯罪后果,呼吁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17名被不起诉人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表示愿意承担后期因其故意损毁财物给予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荣鸿)
责任编辑:杨炎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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