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严厉打击涉林、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红花尔基派出所与红花尔基经营管护中心深化“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与警务工作深度融合,携手共筑绿色生态屏障。
一、明确职责,协同推进
在“林长+警长”的工作模式下,双方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林长主要负责森林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监督,警长则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两者相互配合,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二、巡山护林,加强监管
针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林长+警长”定期开展组织深入辖区开展巡察,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逻机制,全覆盖、无死角清查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林长与警长之间的信息互通,提高工作效率。
三、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派出所和管护中心注重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围绕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增强辖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有效营造了辖区内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红花尔基派出所将持续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拓展沟通协调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 孙顺吉)
责任编辑:杨炎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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